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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东南网4月2日讯(福建日报记者 王永珍) 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,近日,财政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交通运输部公示2025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县备案审查结果,我省泉州惠安县-泉港区、三明建宁县-将乐县以联合试点县形式入选。

  示范期内,每个联合试点县最多可获得4500万元奖励资金。奖励资金可统筹用于联合试点县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、运营,配电网改造以及能源信息管理等,预计可带动试点县新建充电设施折合标准桩超600台,充电总功率超5万千瓦。

  这是我省首次通过联合试点县方式参与申报,旨在通过试点县联动,整合优化充换电设施资源,统筹规划布局,充分发挥试点辐射带动作用,推进试点县及周边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提升。自2024年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以来,我省已有5个设区市7个县(区)入选试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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