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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根据《宝山区创新联合体备案工作指引》(宝科委〔2023〕13号)的有关规定,经自主申报、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,形成宝山区第一批创新联合体拟备案名单,现按规定将备案名单予以公示(见附件)。

  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,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委反映。按照上海市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有关规定,个人提出异议的,请在异议材料上注明姓名和联系电话;单位提出异议的,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,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。我委对异议者的信息予以保密。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、公正、公平,保护被公示者的合法权益,我委对匿名且无明确证据和可查线索的异议,不予受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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