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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一位本因前途无量的70后副厅级干部因违法违纪问题落马,据浙江省纪委监委3月1日消息,杭州市临平区委副书记、区长施华淼涉嫌严重违纪违法,主动投案,目前正在接受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。从这位施区长的工作履历看,他还曾担任过4年的区纪委书记,这就是执纪违纪了。
施华淼出生于1976年3月,浙江余姚人,199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2002年3月参加工作,硕士研究生学历。
按施区长70后今年才45岁的年龄优势和硕士研究生的高学历,本应该在仕途上还有很大的发展潜力,但却管不住自己的贪欲,葬送了自己的美好前途。
2015.01- 2018.09杭州高新开发区(滨江)党工委委员、党委常委,管委会副主任,政府副区长
纵观施区长的工作履历,从2002年3月工作开始,到2009年8月年仅33岁就升任了正处级的杭州市政府办公厅综合处处长,从只用了7年多时间就做到了正处级的高位,而且还是市政府办公厅的处长,这个升迁速度也可以说是非常厉害的。
但到了正处级岗位后,就开始了一个沉淀期,在正处级岗位上呆了10年,先后任职区委常委、纪委书记、党委副书记等职。这其中任职区纪委书记的时间有4年多,一个曾做过这么长时间纪委书记的干部,那应该是很懂得组织纪律才对,但却还是知纪违纪,就真的是管不住自己的问题了。
从施华淼以上的认知经历看,在市政府办公厅的任职期间因都是服务领导为主,应该贪腐违纪的机率比较低,后面4年多的区纪委书记任职期间贪腐违纪的可能性也不高,但也不是没有可能,毕竟纪委书记职务上落马的也不少,只是常规来分析概率比较低。
那排除以上两个期间后,施华淼开始出现贪腐违纪的时间应该是从2015年调任杭州高新区任职开始,因为这个时候的职务也算是位高权重,被围猎贪腐的机率也比较高。
而施华淼能选择主动投案说明还没有完全泯灭党纪国法,还是有悔过表现,所以才会选择主动投案自首来交代自己的问题。
那对于这种主动投案交代问题的干部,会给予减轻处罚吗?答案是会的,依据《纪律处分处分条例》第17条规定,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问题的,可从轻或者减轻处分;及《监察法》第31条,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主动认罪认罚,自动投案,真诚悔罪悔过,监察机关可以按规定程序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。
作为一位国家干部,权力是来自于人民赋予的,要是不好好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去为人民服务,而是只想着个人贪欲去做违法违纪的事情,那等待他的迟早都是党纪国法的惩处。